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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 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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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日报
细数509大选不当行为 净盟促首相设皇委会
2019年5月31日
净选盟2.0促首相敦马哈迪立即成立第14届全国大选不当行为皇家调查委员会,除要求调查本届大选出现的各种不当行为,也应对付涉及不当行为者。
仲裁庭上周以3票对2票,议决停止调查选举委员会6名前委员;净选盟2.0主席范平东今日指出,该组织对仲裁庭的结果感到失望,因此决定在下周致函予首相,表达成立第14届全国大选不当行为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必要性。
“仲裁庭的裁决犹如允许公务员,通过辞职来逃避不当行为的调查。”
他说,本届大选的“乱象”百出,然而随着选举委员会的前委员辞职和遭到替换后,这些不当行为迄今未遭到追究和调查。
范平东是于今早与净选盟2.0执行总监叶瑞生,在净选盟2.0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出这项宣布。
他指出,根据净选盟2.0接到的投报,选委会在本届大选出现超过13项的不当行为,当中包括杰利蝾螈、选委会委员的滥权等。
他说,要追究本届大选的不当行为,理应从2013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10日,这当中包括选委会以“杰利蝾螈”来划分选区,出现“票票不等值”的情况。
“选委会明显偏帮国阵,通过不公平的选区划分来让国阵占尽优势。其次,选委会公布的第6次选区划分建议书有出入,明显误导人民。”
“还有,最引人诟病的是将投票日落在周三,造成身在国外的大马人和打工者的不便。”
他表示,除了选举前和竞选期间的种种不当行为,选委会在投票当日,更出现一系列荒谬的行径,包括禁止让尚在排队的民众投票、选举官员拒绝签署表格14及推迟宣布选举成绩等。
除此之外,范平东表示,倘若第14届全国大选不当行为皇家调查委员会成立后,选举委员会的7名前委员都必须一一接受调查。
他说,尤其是作为领导选委员的前主席丹斯里哈欣阿都拉及副主席丹斯里奥曼。
“除了7名前委员,净选盟2.0也认为前朝政府的最高领导人也应该一并接受调查,因为要不是他们接获‘上层’的指示,绝不会敢冒然出现这些不当行为。”
针对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成员,范平东则认为,该会的成员必须具备廉正、诚实、有勇气且独立,同时给予大众绝对的信心。
“这当中包括前法官、法律专家、律师及可靠的社运组织代表。”
他说,净选盟2.0也已经做好准备,提供皇家调查委员会和总检查署本届大选出现的种种不当的证据。
●小档案:
杰利蝾螈(Gerrymander),是一个来自美国的政治术语,指以不公平的选区边界划分方法操纵选举,致使投票结果有利于某方。
净选盟2.0细数第14届全国大选选委会的不当行为:
1. 选区重划(杰利蝾螈)违反宪法;
2. 展示给公众的第6次选区划分建议书误导大马人民;
3. 选民册的一些选民没有住址;
4. 海外选民登记系统缺失,导致一些海外选民无法履行投票权;
5. 毫无理由和解释地将投票日落在周三(上班日);
6. 竞选期仅有短暂地11天;
7. 禁止让一些独立且可靠的组织成为大选观察员;
8. 投票日当天下午5时,就立即关闭所有投票站,导致一些尚在排队的选民无法投票;
9. 选举官员毫无理由地拒绝签署表格14;
10. 推迟宣布原订于晚上9时的选举成绩,直至凌晨1时才陆续公布成绩;
11. 迁移选民;
12. 移动军警票;
13. 未根据宪法重新制定选区边界。
净选盟2.0要求设立第14届全国大选不当行为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以下官员:
1. 丹斯里哈欣阿都拉(选委会前主席)
2. 丹斯里奥曼(选委会前副主席)
3. 拿督尤苏曼梳
4. 拿督阿都阿兹
5. 苏莱曼纳拉威
6. 拿督峇拉星甘
7. 拿督廖宗昌(译音)
当今大马
选票的新想象(1):从画“X”到填“1,2,3...”?
黄凯荟 | 发表于 2019年6月20日早上8点31分 | 更新于 2019年6月21日17:24 下午5点23分更新
马来西亚选举制度变革的思考,除了已有的联立制倡议(MMP)之外,如今也多了“偏好投票制”(Preferential Voting)的选择。
选改专家班杰明雷利(Benjamin Reilly)上个月底向选举改革委员会提出了上述的方案。
班杰明是西澳大学社会科学院教授,研究世界各国选制改革多年,他今年5月来马分享自己的研究经验。他在吉隆坡接受媒体联访时透露,他已在5月30日向选举改革委员会(ERC)提出此建议。
“我们与选举改革委员会对话之时,他们看起来没有打算推行浩大的选制改革。因为,若改变现有的单一选区一票制,则需要修改宪法。”
“修改为‘偏好投票制’的改革,或许更容易达成,因为它并不涉及修宪。”
“……这是现有领先者当选制(FPTP)的修正版。很多情况下选举结果可能相似,不会造成巨大的改变。它不需要修宪,只需要修改选举法令中的投票和算票方式。不过,这种中度的改革,能够产生正面的选举诱因。”
选举制度可以理解为,选民所投下的“选票”如何兑换成为“议席”的系统。究竟什么是偏好投票制?它又如何产生所谓“正面诱因”,改善现有的选举制度呢?
何谓偏好投票制?
简单来说,大马选民目前投票时,必须在选票上划“X”来选择“一名”心仪的人选,若划选超过一人,则会沦为废票。
“偏好投票制”则不同,它允许选民在选票上,以数字排序,表达自己心目中候选人的优先顺序。
马来西亚现行的FPTP制度之下,任何候选人只要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就算是获胜。换句话说,FPTP制度中即使只赢一票,也算是赢了。
不过,偏好投票制度之下,计票过程则较为复杂,而且要求一名候选人必须掌握“绝对多数”,或过半票数才算当选。
若无人获得过半票数,则必须淘汰得票较低的候选人,再依据淘汰者所获选票上的“第二选择”,把票数转移给对应的候选人。这个过程将不断重复,直到其一候选人掌握过半票数,宣告胜选为止。
更简单的理解方式则是,FPTP制只需“相对多数”,而偏好投票制强调的是“绝对多数”,也就是超过50%的支持率。
参考下表的例子,如果“热带花园”选区的选民总数100人,共有四党派出4名候选人参选。任何一人若要胜出,都必须获得至少51票才行。选民投票时,可在选票上写下1至4的编号,表达自己心目中的候选人排序。
进入计票过程时,先计算选票上第一选择的票数。根据下图的例子,西瓜获得39票、奇异果获得35票、黄梨得20票、葡萄获得6票。因为没有任何候选人得到超过51票或半数选票,因此必须进入第二轮计票。
在第二轮计票中,最低票的葡萄被淘汰,计票人员将依照其所获6张选票上的“第二选择”,把票数加到相对应的候选人那里。计票结果显示,西瓜在这一轮的计票中多得1票、奇异果多得3票、黄梨则多得2票。现在,西瓜的共获得40票、奇异果为38票、黄梨则有22票。
然而,第二轮计票后,依然没有候选人掌握绝对多数,因此必须进入第三轮计票。票数最少的黄梨在这时候被淘汰,其22票则按照选票上的第三选择(若第三选择已被淘汰,则取第四选择)转移给剩下的西瓜或奇异果。
第三轮计票结果显示,西瓜最终获得47票,而奇异果53票,奇异果以53%的支持率获胜。
如果是现有的FPTP制度,选民只能在选票选择一个候选人,则选举结果会停留在第一轮计票,即西瓜以39%的支持率直接获胜。
偏好投票的简化版:补充型投票制
其实,偏好投票制又可再细分为“选择型投票制”(Alternative vote, AV)和“补充型投票制”(Supplementary vote, SV),两者在计票方式有些差别。
所谓的AV制,就是上述的完整版偏好投票;至于SV制,它可说是偏好投票制的简化版。
SV制底下计算选票时,首先看第一选择票数,若有人获得绝对多数则宣布胜选。若无人获得过半票数,则直接淘汰第一名及第二名之外的候选人,将他们所获的选票,按选民的第二选择转移给相对应的候选人。
接着,在第二轮计票中,计票人员直接把被淘汰的选票按照其次的选择,转移给两名留下来的候选人,再看究竟谁获得绝对多数票。因此,SV制度只有最多两轮计票。
偏好投票选制好在哪里?
从“热带花园”的计票过程可见,候选人可能因为成为选民心目中的“第二选择”或“第三选择”而最终反转第一次的计票结果。
比起现有的FPTP制度,偏好投票制让选民透露了更多讯息,而最终获选的候选人也至少获得半数支持率,不会出现多角战中候选人仅以39%的支持率胜选的情况。
班杰明解释,偏好投票制能选民的“第二选择”或“第三选择”也被纳入计票考量,因此政党必须扩大诉求对象范围。当政党须争取更广大的选民支持,而不是特定族群,才更有望获得绝对多数。因此,班杰明认为,此选制可促使政党保持中庸,不会过度极端。
“普遍上,在大部分没有种族政治的国家,各政党皆会竭力争取中间派选民(median voters),因为在政治光谱的极左派与极右派通常皆为少数。各党争相拉拢中间派时,则是一种趋中(centripetal)的竞争。”
“然而,种族分化较为严重的社会,我们很不幸地无法获得趋中的效果。反之,若有超过一个政治联盟在族群课题上互相竞争,则政治人物总有诱因变得更极端。”
“因为,当政治人物不断指责对方‘出卖我族’,或威胁了族群的利益和身份认同,他们可以借此获得选民支持。在种族分化的社会里,政治拉扯会趋向极端化。”
班杰明的专业研究领域包括“选举制度改革如何驱动政治变化”。他点出,相较于FPTP制度,偏好投票制提供了诱因,让政党产生趋向中庸的政治。
偏好投票有什么缺点?
不过,事实上偏好投票制绝非完美的选举制度。班杰明解释,这套选制理论上虽有助于促进中庸政治,惟这必须建立在选区的“族群比例均匀”的前提上。
此外,班杰明的推论也预设,社会“多数”的中间选民,都是倾向温和中庸政治。换句话说,如果社会的“多数”都支持种族宗教极端,则选举制度也无法促使政治趋向中庸温和。
“偏好投票制,是让政党有诱因争取中间选民。如果一个社会大部分的人都是蛮包容的,那么这样的制度足以排除那些极端的政党。”
“不过,它就像一把双刃刀。它的风险在于若某个选区,例如乡村选区,大部分选民都是倾向宗教保守或种族极端,那么此制度就无法排除极端政党。”
事实上,马来西亚存在许多族群分布悬殊的选区。若撇开选区划分不公的问题不谈,东海岸多数议席的马来选民本来就超过80%,而槟城的多个议席的华裔选民都超过70%,混合选区大部分集中在都市地区。
如果加上当权者操纵选区划分,造成选区划界不公(Gerrymandering)和选区划分不均( malapportionment)的问题,则偏好投票制也可能无法发挥趋中效果。
举例来说,若选区划分划出许多“单一种族”的选区,那么这些议席的候选人就没有诱因要争取不同族群的支持,因此也没有诱因变得中庸温和。
同样不利小党生存
此外,由于偏好投票制仍然是以“多数”的概念来决定胜选者,不同于比例代表制,政党的得票率不能反映在得席率之上。
举个例子,若L党在全国整体获得5%的支持率,但它的支持者散落在全国各个议席,因此它在所有议席都不敌对手,最终在国会里没有任何代表。L党虽有5%的得票率,但得席率却是0%, 乖离民主议会反映民意的基本精神。
换句话说,偏好投票制与FPTP制同样不利小党生存,少数群体可能在议会之中完全没有代表。例如,某些倡议特定少数群体权益,或区域性课题的小政党,例如原住民、女性、农民、性少数(LGBT)或环保课题的政党。
我们现有的FPTP制有个恶名昭彰的“放大效应”——把强者弄得更强,弱者则更弱;而偏好投票制无法改善这一点。
比一比:联立制与偏好投票
第14届大选之前,民间即有更换现有FPTP选制的倡议,而主要替代方案是“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System)中的 “联立式单一选区两票制” (mixed-member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MMP)。
例如,净选盟前主席玛丽亚陈、智库政改研究所(KPRU)以及政治学者黄进发都是上述方案的倡议者。
当班杰明在净选盟办公室接受媒体联访时,黄进发也同样在场。访谈中,这两名研究者互相讨论了“偏好投票制”与“联立制”的各别优点与缺点,笔者将之整理为下表:
小党雨后春笋的利弊
黄进发解释,联立制允许专注特定课题如环保议题的小党生存,提高政治多元性的同时,也促进社会各群在不同课题上拥有更多元的立场,打破种族论述为主调的政治局势。
惟班杰明提醒,比例代表制实施后可能出现一众小党共组政府的局面。他指出,学界普遍认为,比起少数政党或一党的政府,小党共治局面并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
他解释,若关注特定群体或课题的小党数量过多,共组政府的小党之间可能自我本位地进行利益协商,而缺乏全面而整体的国家政策考量。
“如果国会中有很多的小党,你必须拉拢他们联合起来组成政府,而这些小党经常都会索求某些回报,尤其单一课题的政党。”
“因此,他们心里想的可能只是自己的选民,而不是考虑国家整体的前景。他们会为支持自己的选民争取利益,而不是考虑整体的利益。如果这种情况过于严重,则会造成不良后果。”
黄进发同时也承认,比例代表制的问题在于,若小党过多,造成政治过于碎片化(fragmented),则利益协商过程或会牺牲掉真正贤能之人。
“最坏的情况是,如果政府有很多碎片化的小党组成,则首相可能为了满足以拉拢小党组成政府,而牺牲了真正贤能的人才。”
各党协商有助趋向中庸?
同时,黄进发也提到,比例代表制允许拥有特定支持率的小党在国会占有特定议席,这将促使更多元分化的政治局面。因此,为了没有政党可以以多数决强行通过法案,因此改革速度可能变慢,也变得更强调各派人士之间互相讨论,以求达成共识。
“采用比例代表制则意味着,我们无法快速地落实改革,所有政策都会存在超过一个世代。唯有当我们达成某种共识,才可能废除某些法令。因为你不再能够强推任何法案,任何课题都必须经过慎重地讨论,以达成共识。”
他也指出,比例代表制之下,各党在选举后互相协商以组成联合政府,各党筛选伙伴的过程有助于排除少数极端的政党,以促进政治取向中庸。
“选举后各党讨论组成政府。如果你是极端的政党,就没有人愿意跟你一起组政府,你就被排除在外。所以,长远来说,极端的政党要懂得好自为之,也会趋向中庸。”
政治变更极端的反例
惟班杰明同时也提醒,世界上确实有“使用比例代表制反而让政治更加极端”的例子,而英国的欧洲议会选举即是采用比例代表制,而2019年5月26日极右派政党赢得了多数支持就是一个例子。
“确实也有改成比例代表制之后变得更极端例子。英国的欧洲议会选举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极右派的脱欧党(Brexit Party) 赢得了巨大比例的选票和席位,选举表现得比中间派更好。”
“这也就是为何有的人不喜欢比例代表制,因为它允许了极端的看法进入议会之中,而在FPTP制度下这些观点在议会中则完全没有代表。”
班杰明总结说,比例代表制,其实就是展现出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性质。“如果这个国家本来就很极端,我说的极端包括极左派或极右派,那么比例代表制的选举成果就会反映出这样的现象。”
选票的新想象(2):纽西兰选改与演讲乌龙
黄凯荟 | 发表于 2019年6月21日09:12 | 更新于 2019年6月21日19:04
说到选举制度,一般民众所想到的可能是“染黑的手指头”,或是走进投票站在选票上为属意的候选人划下一个“X”,然后晚上坐在电视或手机银幕前追踪开票结果。
或许,鲜少有大马人想象过,自己手中的选票如何计算和换算,以致最终产生新的政府。也许更少人想过,我们又可能如何改变整个选举投票和计票方式,以营造不同的政治文化。
世界各国存在各异的选举制度,马来西亚承袭了英国殖民的体系,目前国会及州议会采用的是FPTP制度,地方选举则已在1965年停止举行。
希盟政府目前也设立了选举改革委员会(ERC),在两年的时间征询利益关系者意见,并提出选举改革建议。
选举改革委员会主席 阿都拉昔2018年8月曾透露,此委员会其中一项研究方向为,改变现有的FPTP选举制度,并找出更能反映票席均等的选制。
选举制度真的可能改变吗?改变选举制度,可能为社会或国家带来什么变化呢?
西澳大学社会科学院教授班杰明雷利(Benjamin Reilly,见图)多年来钻研选举制度。他到访马来西亚接受媒体联访时,分享了澳洲的邻居——纽西兰在1990年代如何经历选举制度的大转换。
同样继承英国FPTP制
跟马来西亚一样,纽西兰在1907年独立前曾经历英国殖民,他们承袭了的英国的FPTP选举制度。直到1996年,纽西兰经过数十年的历程后,才正式改为联立制(MMP)。
“1990年代,连续好几次的选举中,虽然工党(Labour party)都赢得了多数的选票,但FPTP制度并没有保证他们赢得多数议席。反之,总体得票率较低的保守派国家党(National Party)却获得了多数的席位。”
“国家党在1978年和1981年连续两次赢得了选举,但人们都知道,他们其实是较不受欢迎的政党。这开始引起了公众的不满,他们认为‘这真是荒谬,怎么可能呢’?”
事实上,FPTP选制中,确实可能出现全国整体的票数较少,但却获得更多的议席而成为政府的情况,马来西亚在2013年及2018年都属于这种情况。
根据粗略统计,2013年马来西亚大选中,国阵以48.57%的总得票率执政,当时民联的得票率约为50.59%却最终败选。2018年,希盟虽然获得过半的国席执政,但实际上总得票率只有大约45%。
在野党的承诺与犹豫
班杰明续说,当这种民意少于半数的政府两次出现时,纽西兰人民在1990年代开始看见选举制度的弊病,并为之感到愤怒和不满,要求政府修改选制。
当时,身为在野党的工党曾经向他们的支持者承诺,若在来届选举中获胜后,他们将落实选制改革。“他们最终有没有成为政府呢?有!”
“不过,当他们在FPTP制度下成为了政府之后,工党开始有了别的想法。他们有点不太确定,到底是否应该改变选举制度。”
工党执政期间,政府在1985年设立皇委会研究选举改革,“这个皇委会做出了非常好、非常深入的报告,他们研究了所有不同的选举制度,包括偏好投票制、比例代表制等等。”
最终,皇委会于1986年提出完整报告,其中两项最主要的建议为(1)联立制(MMP)是最适合纽西兰的制度;(2)将纽西兰原有的99席增加到120席,其中半数为选区议员,另一半为不分区的议员。
“即便皇委会已提出这种建议,某些政治人物还是不太确定,是否真的要改换选举制度……”纽西兰在1987年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迎来新一次的选举。
演讲乌龙带来契机
选举期间,那个曾经答应人民修改选制,但执政后犹豫不决的工党,却因为一次大摆乌龙,而推进了选举制度改革进程。
“这是一个很出名的荒谬故事,不过它真实地发生了。工党籍的总理蓝格(David Lange,见下图)电视竞选辩论中,原本所准备的讲稿写着‘我们不会举办公投’,但他却不小心看错了讲稿说出‘我们将会举办选举改革公投……’”
后来,蓝格曾经坦承自己当时是看错讲稿才错言,而他心里其实不认同举办公投。无论如何,国家党领袖当时基于选举策略考量,也同样承诺胜选后将举办公投。
最终,公投真的发生了。
1992年9月的公投中,超过80%的公民热烈地支持更换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四种不同选项之中,超过60%的选民支持改为“联立制”,次高票的“ 可转移单票制”(STV)则仅获16%支持。
不过,这次公投其实并不具法律约束力。
1993年,另一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选举改革公投中,要求人民在“FPTP制”和“联立制”之间作选择,最终联立制以54%的得票获胜。
随着这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投结果出炉,1994年至1996年之间纽西兰政府紧锣密鼓地修订选举条规及程序,修改选区划分等等。
1996年,纽西兰才第一次在新的联立制下顺利完成选举,催生出首个由国家党与“纽西兰优先党”(NZ First)共组的联合政府。
“即便这整个改变过程花了超过10年,这些政治人物还是有点担心,他们在选举法令中纳入了新的条款,允许回头重新审核这套机制。”班杰明解释说。
2011年,纽西兰再度举办公投,要求人民表态是否要沿用联立制,最终在约58%支持下,联立制得以维持至今。
正反争议依然存在
虽然公投结果保留了联立制,但其实社会上正反两派仍争辩不断,批评者认为,联立制赋予过多权力给小党及那些“未经票选”的不分区议员;支持者则认为,纽西兰国会如今更能够体现出,整体社会的真实多元样貌。
为何批评者会认为,联立制赋予权力给“未经票选”的议员?联立制其实就是FPTP与List-PR融合的选举制度,最终目标是确保各政党在国会占有的议席比例,等同于各党全国整体的支持率。
在这套制度下,选民得到两张选票。“选区选票”用来投选选区议员,而另一张“政党选票”则选择属意政党。
投票结束后,“选区议员”沿用旧有的FPTP制来计票得出;政党选票则可计算全国各党的支持率,再按照各政党支持率,以“不分区议员”的名额来分配席位,以弥补FPTP的放大效应问题。
这些“不分区议员”由谁担任呢?竞选开始时,其实各个政党会拟定和公布一长串的候选人名单,通称“政党名单”。换言之,不分区议员是按照政党的总体支持率分配,因此选民并没有“直接票投”这些议员。
MMP确实有利小党
联立制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完全反映各政党支持率,能有效改善放大效应的问题,营造更有利小党生存的环境。班杰明说,纽西兰的选制改革也印证了这一点。
“从前,纽西兰的政党倾向由男性白人所主导,不过社会上有很多群体的利益,在议会之中都没有任何代表。例如,女性、性少数、环保分子、原住民等等群体。新的制度让这些人都进入了国会,也进入了政府之中。”
“改换选制后,意味着纽西兰从过去的一党政府,转为各党组成的联盟政府。这也意味着,纽西兰政府变得更加多元,里面开始出现更多女性,更多不同的意见等等。”
班杰明接着说,选制改变后,纽西兰的议会和政府之中出现许多小党,而这些小党在从前的FPTP制度下根本无法赢得任何议席。此外,特定族群也不再受限于特定的政党,因为小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后,原住民毛利人也有了不同政党的支持。
“国会变得更加多元,那种多元并不只是与身份有关的多元,而是在政策制定和不同课题上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出现,甚至是更加进步的看法。”
“从前,纽西兰的原住民毛利人只能依靠毛利党,现在已有几个不同的政党能够代表毛利人。这些小党在改革后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有的小党则是早就存在,只不过以前的制度下难以当选。”
纽西兰的选举改革运动从1990年代展开,至今已有大约30年的时间。选举改革前,纽西兰经历了工党与国家党两个主要政党轮流执政60年的时光,而在选举改革后,国会内的政党数量逐渐提高到5至8个政党。
目前,议会中除了最老牌的工党、国家党、毛利党之外,还有出现了关注环保课题的“绿党”、 主张自由经济及开放市场的“纽西兰行动党”(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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