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5-2-12 14: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日蚁论
肛交案:叫法律工作者情何以堪?
2014年3月9日 上午 08点34分
直言不讳:安华还是敌不过-总检察署上诉的结果,推翻高庭宣判罪释放的判决,改判肛交罪名成立,入狱5年。当然,对于判决-没有人要求法院依据公众的判意,但面对如此仓促的判决和坚持要代表律师作出总结陈词,以政治以外的手段来干掉安华的戏码,叫我们这些年轻的法律工作者情何以堪?
排除一切合理怀疑(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本来就是法学里非常普遍和广泛使用的概念。高庭较早前宣判安华无罪释放,就是来自赛夫直肠的精液有疑点。重点是控辩双方传召的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皆认同呈堂的脱氧核糖核酸样本(NDA)有被沾污的可能性,也被发现有另一名不明男子(unknown contributor “Male Y”)的脱氧核糖核酸。在如此的情况,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或证据不足之下,被告应当在无需答辩之下获得宣判无罪释放。再者,安华是按《刑事法典》第377(B)条款被提控,是“自愿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并非是第377(C)条款的“强行性侵犯”。就这一点,对违反自然性行为是否出于自愿性也极为重要。但在这宗案件上,只有被告需要负起刑事责任,主控官的动机和思辨能力难免会受到质疑,骨子里也必定瘫痪全民对此行为(法律以外)应该有的客观的概念。
数年前的“诺丽达遭奸杀案”和“朱玉叶遭奸杀案”,两案审判的结果都有雷同之处。故按照法律逻辑和案例来看,这两案的受害者私处皆有第三者的精液,审判结果都一样。在处理“国会反对党领袖”的案件时,道明了案例的差异,对于证据的诠释截然不同。在一般的情况下,高庭以上的法院都以判例法(case law)来下判,司法的作用不只是应用当下的法律,也是事实认定者(finder of law),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延伸对法律的诠释和运用,以诺和朱的案例来推论和参考,如此的判决怎么不让人哗然?
另外,高庭也提到了“初步证据”(Prima facie evidence),泛指那些证据可以一眼看上去显然成立的事实,或者能够自圆其说的事实,也显然无法成立。譬如说主控官的证据已经相当充分,除非安华有相反的证据,主控官就会胜诉。面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哪怕才是冰山的一角,还能自圆其说,让我顿时对法律的认知感到极点的茫然!从“受害者”出来指正到跑到回教堂发誓的情景和其父亲哀求安华的原谅到再次改变其立场的戏份-有心者蓄意设计和控制所有的主流体制,包括利用媒体来强化“官方观念”如“鸡奸和双性恋不是马来文化”等挑衅和鼓动人民的情绪。反观,很多惹争议的案件却没有得到上诉的机会,就只对安华的案件打起100分的精神!
在大学念书时学的西方法律格言:““正义可能没被实现,但必须是看起来像是已经实现了”(Justice may not be done, but it must seem to be done),当整宗案件在上演“无厘头”的剧本时,如处理脱氧核糖核酸的疏漏等,抹黑被告等等,这种举证责任的目标变成宁枉无纵,斩断了被告上阵加影补选的计划,甚至是下届大选和其国会议席,能否能在联邦法院改判和颠覆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会是全城的瞩目!
昨天之前,标榜支持安华的人往往让人陷入一个非常矛盾和含糊的立场,这一个判决的效应,让国民更能合理的唾弃这个滥权的政府!这个只会鼓吹“阳具和屁股政治文化”的政府,不但鸡奸了司法机构,也惹怒了全民!这一种一时要放过公众眼里的“坏人”;一时要冤枉“好人”的政府必定会被国民连根拔起!
注:笔者完全没有藐视法庭的用意,看着网上排山倒海的评论和分享,真的恨不得可以即刻飞回吉隆坡。不可能在此详加探讨案情的来龙去脉,但针对判决确实有有很多的疑问,故写了这一篇文章。
黄洁媚目前为一位法律工作者,曾是学运份子的她参与了不少社区活动和社会运动。
辣手网
推动“MARCH TO FREEDOM” 藉外交舆论压力施压释放安华
11/02/2015 12:51
安华家族将办“MARCH TO FREEDOM”运动,冀望藉着外交及国际舆论的压力,向大马政府施压释放安华!
安华次女奴鲁奴哈表示,随着父亲安华因肛交案被判入狱后,家族将会展开“March To Freedom”运动,冀望能够让安华获释。
她解释,举办这项运动,是希望能够通过外交及国际舆论压力,向大马政府施压释放安华。
“这个运动(March To Freedom)会先成立一个秘书处,发动一个名为“Postcard To Anwar”(向安华寄明信片)的运动。”
此外安华长女奴鲁依莎则提到,日前有前往监狱探望父亲,唯当时遭当局拒绝。
“我们今天会请代表律师西华拉萨再次前往警局,确保我父亲的人身安全。”
奴鲁奴哈与奴鲁依莎是于今日在安华住家,召开记者会时,发表上述言论。
也是公正党副主席兼班底谷国会议员的奴鲁依莎强调,“MARCH TO FREEDOM”运动是由安华家族所举办,而民联三党在日前的会议上也表示支持。
“昨天的会议,伊斯兰党和行动党的领袖都在内,当我们提出这个运动时,他们都表示支持。”
询及,要求探望安华确保其人身安全,是否不信任有关当局的保护时,她说:“我们曾经相信他们的保证,1998年全国副总警长向我和母亲保证父亲在监狱的人身安全,可是父亲后来却在监狱被殴打,如今叫我们如何相信呢?我希望父亲这次在监狱真的能够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奴鲁奴哈读出文告时,不时抽泣,让整个记者会现场环绕着一股淡淡的哀伤。
传奴鲁奴哈将“代父出征” 努鲁伊莎拒绝回应传闻
11/02/2015 16:00
对于有传闻指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次女努鲁努哈将“代父出征”迎接峇东埔国会选区的补选,公正党副主席奴鲁依莎拒绝有关传闻!
“无论如何,我和母亲(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将会继续为人民斗争。”
奴鲁伊莎是于今日在安华住家,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发表上述言论。
此外,对于安华日前被判入狱第一晚不在家一事,有何感想时,奴鲁努哈说:“我们一整晚都没办法入眠,我整夜都在想着在监狱的他(安华)。”
第四的女儿努鲁伊尔韩表示,昨日父亲并没有叮嘱他们太多,因为要说的,早前98年被逮捕的那一次已经说了。
“爸爸跟我们说,不能示弱,一定要坚强,不能被敌人看到我们的虚弱,我们不能让敌人认为我们会被击败,我们是不会被击败的。”
“这个叮嘱,我深记了17年。”
联邦法院日前,裁决维持上诉庭的5年监禁判决,而安华则被送入双溪毛糯监狱服刑。
峇东埔补选候选人人选备受关注 旺姐与安华次女努鲁努哈呼声高
11/02/2015 12:16
随着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昨日被判肛交罪成,必须入狱5年服刑后,他留下的峇东埔国会议席也将举行补选,而公正党的上阵人选更是举国关注。
根据公正党内消息透露,目前以公正党主席兼安华妻子旺阿兹莎为民联出战峇东埔国席的呼声最高,其次则为安华次女努鲁努哈。
他说,旺阿兹莎曾3度当选峇东埔区国会议员,而且也在安华重返国会前担任国会反对党领袖,因此她是最佳人选。
“若由旺阿兹莎上阵,一旦胜选后就可以重返国会,同时也有很大机会取代安华,填补国会反对党领袖的空缺,避免民联因国会反对党领袖一职而产生新裂痕。”
该名要求匿名的公正党基层领袖,是在接受《辣手网》电访时,发表上述谈话。
不过,他也指出,目前已是加影区州议员的旺阿兹莎,恐怕无法兼顾峇东埔国席,而旺姐本身再次上阵峇东埔的意愿也不高。
另一方面,努鲁努哈则是继胞姐努鲁依莎之后,在公正党崛起的政治新星,早在2011年,槟州公正党就曾接获区部提名努鲁努哈,在2013年大选上阵高渊国会议席。
此外,在2013年大选前,安华也曾放出风声,表示可能离开峇东埔国席,转战霹雳州的国会议席,以协助民联攻下霹雳州,而当时坊间就已风传,若安华转战霹雳州,为安华在峇东埔守土的就是努鲁努哈。
他说,尤于在上届大选前,努鲁努哈已获得部分槟州公正党区部的支持,因此,由她代父守土也不会引起当地基层的抗拒,确保公正党能保住这个堡垒选区。
|
|